【必备】工作方案7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作方案 篇1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指导思想,进一步探索教育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面向全体学生,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一个学生的潜能,尤其是开发学困生的潜能,努力教育和帮扶“学困生”,使其得到转化。特制订本计划。
二、具体做法:
㈠建立制度,明确职责。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和帮扶学困生工作制度。
1、建立“学困生”个人档案。
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进行全面调查,认真排查“学困生”现状,按学习、行为规范等学困状况排查分类,建立个人档案。
2、制定“学困生”结对帮扶制度。
对已确认的“学困生”,各班分类组织安排结对帮扶,实行承包责任制,行政人员包班级(解校长包五六年级、方主任包三四年级、李玉玲主席包一二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包人头。做到明确转化目标,责任落实到人。
㈡注重方法,开展活动。
在转化“学困生”工作中,帮扶教师要注重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对“学困生”,教师要真心爱护,要与之“心连心”,
交朋友。充分尊重“学困生”的人格,坚持多鼓励、多正面引导,切忌歧视、放弃。对学困生、教师念好“三字经”,即:立足于“鼓”,着眼于“拉”,着手于“帮”,建立融洽、民主的师生关系,消除“学困生”的恐惧心理或逆反心理。
1、因材施教,重视学习辅导。
在转化“学困生”工作中,教师要更新传统的教学观念和方法,对“学困生”进行分类教育,分层教学,因材施教。教师要深入了解学生,用生动灵活的教育教学方法吸引“学困生”,在教学的各个环节要坚持“四个优先”,即“优先提高、优先答疑、优先检查、优先表扬”,特殊照顾“学困生”,并根据需要经常给他们开小灶,缺钙补钙,缺铁补铁,着力提高“学困生”学习兴趣和成绩。
2、增强班集体凝聚力,开展学生互助活动。
良好的班集体,和谐的学习环境,往往对“学困生”能产生较大的吸引力。各班级要以建立良好的班集体为突破口,通过建立一些帮扶对子和帮扶小组,努力形成学生之间亲密无间、相互帮扶、取长补短的良好氛围,减轻“学困生”的心理压力,确保“学困生”能得到及时而真诚的帮助,使他们能不同层次,不同程度地得到提高,获得成功,不断增强自信。
3、发现闪光点,让学困生尝试成功的喜悦。
在转化学困生工作中,教师要善于寻找“学困生”身上的闪光点,坚持“五个一点”,即:多一点爱心,多一点鼓励,多一点点拨,多一点表现机会,多一点思想交流。在转化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提出分
阶段的要求,对“学困生”中进步快,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要及时表扬鼓励,期中阶段,评选“进步星”,让“学困生”从中获得积极的情绪体验,使学困生深信人人都是成功者,尝试成功的喜悦,让更多的“学困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学期末,对“学困生”成绩提高较快的评为“学习进步生”,对思想品德进步较大的评为“规范优秀生”,予以表彰。
4、交流总结,评比考核。
首先,建立“学困生”转化研讨制度。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教育和转化“学困生”的交流会,及时掌握各班级教育对象的动态,研究教育手段和方法,做细帮扶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帮扶经验,及时交流推广,切实保证教育和转化学困生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工作方案 篇2为贯彻落实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鼓励职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良好创新文化氛围,激励广大职工立足于本职岗位开展技术改进、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和技术发明,提高职工素质和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根据南方电网公司《关于成立创新工作室、深入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科技创新的工作要求,以一线职工和基层班组为主体,为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作开展搭建创新平台,丰富创新内容,构建创新机制,推动公司职工队伍建设和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创新动力。
二、主要目标
解决一批生产现场实际问题,产生一批科技创新成果,培育一批职工成长人才,促进提高生产作业效率,形成一种职工创新文化。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劳模(技术能手)工作室领导小组。
组长:陈琼生
成员:江金霞、林 盾、詹 昕、李邦峰、周民华
张振壁、陈志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公司工会。
主任:江金霞(兼)
成员:黄小榕、翁运凯、苏 宁、朱伟荣、翁昌优 占丽影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工作方案,协调有关工作,组织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工作室的奖励设置及优秀成果的评选表彰奖励工作。
办公室职责: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公司劳模、技术能手(专家)创新工作室、QC攻关小组的筹建及申报、审批和命名;监督、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室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总结申报宣传推广优秀成果。
四、工作室命名
(一)命名程序
1.基层单位班组提出申请。填写《海南电网公司劳动模范(技术能手)工作室申报表》(见附录A)和其他申报材料(与命名条件对应的相关资料)一并报本单位工会。
2.各基层工会初审。各基层工会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考察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
3.公司工会审批和命名。通过公司工会审批,获得命名的工作室由公司授予牌匾。“工作室”牌匾应悬挂于工作室所在的场所。
(二)命名条件
1.有带头人。至少由一名在其工作领域有技术专长、工作经验和组织能力的劳动模范或技术能手领衔,原则上以其名字命名,也可采用个性化名称命名。
2.有成员。明确工作室成员职责,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对成员进、出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
3.有场所。具备开展活动的场所,拥有必需的电脑、网络接入、打印机、工器具等设施设备。
4.有经费。工作室项目经费有保障。
5.有计划。每年1月31日前制定该年工作计划,确定项目研究方案和预期成果。
6.有制度。制定工作室工作制度,工作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活动记录和资料档案的管理;
(2)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管理;
(3)活动 ……此处隐藏8479个字……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市教育考试院具体实施。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命题原则、考试标准及内容形式等由基础教育处牵头。命题、评卷标准及试卷评析和反馈等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基础教育处把关。命题组织和安全、试卷印刷、考试组织、评卷等相关考务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并承担县(市)、区考试组考的协调工作。
综合素质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审美与表现能力、运动与健康状况等五个维度对学生进行评价。
2.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
市教育局统一制定《长沙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组织结构及职责,评价的内容和标准,评价的方法和过程,评价的结果和有关具体要求等。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五个维度分项以等级形式呈现,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毕业及升学
(一)初中毕业
1.毕业标准
取得我市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除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直升生外,参加统一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达到以下标准准予毕业,颁发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初中毕业证书:
①学业评价书面考试各项成绩达到D等及D等以上;
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维度达到C等及C等以上。
2.补考
初中毕业生书面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由毕业学校组织一次补考,补考成绩不能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达到C等的学生,学校可安排补测或充实其实证材料。补考达到上述毕业标准者,可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二)高中招生录取
1.组织实施
城区的高中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的高中招生录取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市教育局中招办相关方案组织实施。
2.计划下达
城区高中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高中招生计划,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和宁乡县高中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下达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要符合国家对高中阶段普职分流的总体要求,普高和职高招生计划原则上大体相当,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不低于50%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完善操作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公办高中全面取消择校生计划。
3.录取依据
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是:考生的学业评价等第、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及享受政策性优惠的情况。
4.多样化招生政策
普通高中学校除划线招生外,还实行指标生、直升生、特长生和推荐生等多样化招生政策,进一步扩大学校自主权,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重点类学校优先、志愿填报和统筹调剂相结合的招生政策。
指标生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低于40%的招生计划作为指标生计划,按比例平均分配到招生区域的公办初中。
直升生
①对口直升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指标,作为该校招收对口直升生的指标。对口帮扶类学校的指标数为微机派位到受援学校且连续在该校就读三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10%;委托管理类学校的指标数为在被托管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3%5%。委托管理满6年的学校逐步减少对口直升生指标,第7年下降到4%,第8年下降到3%。
②本校直升生,普通完全中学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指标,作为招收本校初中直升生的指标。直升本校高中的指标数控制在连续就读三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5%以内。
特长生
为支持学校办出特色,在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资格范围内,对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根据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在政策规定的范围按标准录取。
推荐生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但因家庭变故、疾患、意外事故等客观原因,造成学业考试失误的学生,可依据学生所在初中学校两名资深教师提交的推荐信以及核实的情况,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范围内由招生学校破格录取。
保障措施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必须通过规范程序和制度创新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市和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建立严格的公示、诚信、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杜绝招生腐败现象,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一)公示制度
提前向社会公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以及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等。通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诚信制度
逐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对参与命题、评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签定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采取奖惩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三)监督制度
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对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等进行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在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和行为,可向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
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
纪委、监察室
0731-84899756、0731-84899743,
基础教育处0731-84899710,
民办教育处0731-84899715,
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0731-84899713。公布局长信箱网址为:
http://www.csedu.gov.cn/InterfaceZone/SubmitMail.aspx
接受社会监督。
(四)责任追究制度
市教育局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控。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将招生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和学校的绩效考核。校长和纪委书记均为第一责任人,如有违规行为,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学校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个人年终考核降等直至追究行政责任。对学校分别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终考核降等处理。
其他事项
(一)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二)本方案由长沙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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